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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資訊

防制金融詐騙-新聞稿    2007-12-18
切勿輕信代辦債務協商的不實廣告

切勿輕信代辦債務協商的不實廣告

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(以下簡稱金管會)早在95年1月11日即要求銀行不得受理代辦債務協商申請案。近日發現高雄仲○事業有限公司,不僅在其廣告看板中標示「銀行協商還債平台」,讓卡債族誤以為該公司可代為辦理債務協商。事實上銀行收到代辦公司的申請案件均會退件,仲○公司只是藉機賺取卡債族的錢,讓陷於財務困境與焦慮的卡債族,雪上加霜。此外,該公司也招攬不知情的卡債族加盟該公司經營代辦債務協商平台,除要求加盟者付出新台幣20萬元的加盟金及開立10萬元本票外,還要就協商成功案件所獲取的酬勞中抽取三成佣金,據悉已有民眾遭騙受害。金管會已將相關資料移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等單位查處。

現行得債務協商機制中,銀行不會向申請債務協商的債務人索取任何的費用,而且對於代辦公司代債務人申請的案件也一律予以退件。因此,金管會再次呼籲民眾不要輕信代辦公司的廣告內容,委由代辦公司申請債務協商或加盟代辦公司經營代辦債務協商。

民眾對債務協商有任何疑問,歡迎撥打金管會的諮詢專線,電話0800-869-899(20線)(服務時間為週一到週日上午8時至晚上8時)或銀行公會諮詢專線,(02)8596-1629、8596-2333、8596-2345或相關債權銀行的電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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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日期:2007-12-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