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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的健康保險


1.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

被保險人因疾病或傷害,經醫師診斷,必須入住醫院診療或接受手術治療時,保險公 司依照契約約定內容給付病房費用保險金、手術費用保險金、以及急診、門診、燒燙 傷病房等保險金。 


通常有兩種主要的給付型態: 
(1) 實支實付型:保險公司在一定限額內,按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給付保險金。 
(2) 定(日)額給付型:不論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為多少,保險公司按照疾病的項目 或是住院的日數,給付固定保險金。 


2. 重大疾病保險 

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證實罹患急性心肌梗塞、冠狀動脈繞道手術、腦中風後障礙、末期腎病變、癌症、癱瘓、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等七項重大疾病。  


目前有兩種主要的給付型態: 
(1) 先領回保額50%的保險金,通常會享有免繳續期保費的「豁免保費」利益。 
(2) 領回全部的保險金額,保險契約的效力因此終止。 


3. 癌症保險 

提供被保險人因罹患癌症所發生的醫療、住院費用,以及出院後的後續治療費用。常見的給付項目有:「癌症身故保險金」、「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」、「住院治療保險金」、 「居家療養保險金」、「外科手術保險金」、「放射線治療保險金」、「門診醫療保險金」等項目,但實際給付項目,仍應視個別保險商品條款而定。